1.罗马法的内容
罗马法指公元前6世纪末至公元7世纪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罗马法律。
①《十二铜表法》公元前499年颁布,标志着罗马成文法的诞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贵族的专横,保护了平民的利益。
②公民法:概念:从公元前五世纪到公元前三世纪所有法律的总称。
适用范围:专门适用于罗马公民,是早期罗马法的主要内容。
特点及不足:公民法注重形式,程序繁琐,不够灵活和变通,内容上侧重于国家事务和法律程序方面,而涉及个人财产等问题的私法规范则不够完善。
③万民法:背景:罗马共和国过渡到罗马帝国之后,原有的公民法不再适应社会的发展。
范围:罗马统治范围内的一切自由民。地位:成为罗马维护国家政权的重要工具。
特点:简洁灵活且实用有效,注重调解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
3世纪末至4世纪初,查士丁尼《民法大全》,标志着罗马法体系的最终完成。
2.罗马法在维系罗马国家发展中的作用:
①公民法的实施,使平民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空前提高,激发和调动了他们的爱国热情与参政的积极性。
②针对国内各地区和不同民族之间的实际差别,万民法以广泛的适用性和实用性,较好地理顺了各种关系,从而巩固了罗马政权,促进了社会稳定和帝国境内各民族的共同发展。
③罗马法中所蕴涵的人人平等,公正至上的法律观念,具有超越时间,地域与民族的永恒价值。
三、西方人文精神的起源:1.古希腊作者学派对人的价值的阐述:
提倡怀疑精神、反对迷信,研究重点是人本身。
2.苏格拉底对人的价值的阐述:
重点研究人本身以及人的伦理道德,强调知识的作用,他把道德和知识合二为一。
㈡:近代历史
专题六:西方人文精神的起源和发展
一、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
1.但丁、薄伽丘和彼特拉克的主要作品:
①薄伽丘《十日谈》,抨击了封建道德和教会的禁欲思想,宣传人类平等,主张发展人的个性。
②但丁《神曲》,率先对教会的丑恶现象表达了憎恶。
③彼特拉克《歌集》,最早提出要以“人的学问”代替“神的学问”,被称为人文主义之父。
2.马丁·路德的主要思想:1517年《九十五条论纲》
①认为只要信仰上帝,灵魂便可以得救,而不是靠善行来赎罪。
②认为僧侣可以婚配和还俗。
③坚持《圣经》高于教皇和教会,每个基督徒有直接阅读和解释《圣经》的权利。
④还认为君主拥有上帝授予的权力,可以处罚教士甚至教皇。
3.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的含义:
文艺复兴的核心是人文主义,主张以人为中心而不是以神为中心,认为人是现实生活的创造者和主人,要求肯定人的价值和尊严。(反对教会宣扬的禁欲苦行,抨击教会的腐败,提倡追求自由、幸福和物质享受,鼓励发财致富和冒险精神,崇尚理性和科学,追求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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