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与民主政治制度的建设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历史条件:
①军事准备:推翻南京国民政府的反动统治,
②组织准备:新政协筹备会的召开。
经过:1949年9月政协一届会议举行,
①大会选举产生了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毛泽东为主席。
②大会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性质)
③大会还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产生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毛泽东当选为主席,刘少奇等为副主席。
④会议决定改北平为北京,采用公元纪年。
意义: 新中国的成立,开辟了中华民族发展的新纪元,标志着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任务的完成,为现代化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①政治:成为一个独立自主的国家,进入了人民民主的新时代,建立了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制度,
②经济:建立了新的经济制度,为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实现国家繁荣和人民共同富裕创造了必要的前提,
③思想文化:确立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思想,为社会主义文化的全面繁荣提供了必要条件。
(二)民主政治制度的建设
1.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时间:1954年
原因:新中国的成立和经济建设的大规模开展,民主政治建设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内容:
①大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②大会根据宪法的规定,建立新一届国家机构,毛泽东当选为主席,
③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的确立,人民代表大会的基本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①1954年全国一届人大召开时制定
②内容:规定了国家的性质、根本政治制度、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体现了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
③意义: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调动了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①1949年举行的政治协商会议,初步建立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②1954年,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③1956年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标志着这一制度发展到一个新阶段。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
建立:
1949年“共同纲领”规定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内蒙古(1947年),新疆,广西,宁夏,西藏(1965年)少数民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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