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作用:这部法律设专章规定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对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给我们划清了明确的是非界线。
第八课 法律护我成长
1.《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对象是什么?P103
保护的对象是年龄未满18周岁的我国公民。
2.《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做了哪些方面的规定?
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
3.什么是家庭保护?家庭保护有什么重要意义?P104
(1)家庭保护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的职责,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
(2)家庭保护具有重要意义:能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来自家庭方面的侵害,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适宜的家庭环境。
4.什么是学校保护?学校保护有什么意义? P104
(1)学校保护,要求学校等教育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并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实施保护。
(2)未成年人有很长时间是在学校度过的,学校的教职工对未成年人的培养教育负有重大的责任。学校保护涉及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发展、人身权利的维护、生命安全的保障等方面。
5.什么是社会保护?社会保护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P105
(1)社会保护,要求全社会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2)社会保护包括对未成年人的社会文化保护、身体健康保护、劳动保护、自由权和精神权的保护等方面。
6.什么是司法保护?司法保护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P106
(1)司法保护,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专门保护措施。
(2)设立少年法庭,不公开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尊重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护其合法权益,做好刑满释放未成年人的安置工作,等等。
7.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P108
(1)非诉讼手段,是我们维护合法权益常用的有效手段。它通过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反映问题,寻求帮助,以解决问题,或者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纠纷,保障公民权益。
(2)诉讼(“打官司”),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最正规、最权威、最有效的一种手段,是保护我们权益的最后屏障。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如果采取别的方式仍不能解决问题,或者认定只有通过诉讼途径才能维护权益时,就用诉讼的手段。
8.我国诉讼的种类 及其含义P111
我国诉讼分为三类: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
(1)刑事诉讼,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惩罚罪犯的活动。
(2)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民事案件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
(3)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是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照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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