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育人才储备,经研究,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面向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海外知名高校选聘160名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本次选聘岗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和在职研究生)。应届毕业学校属于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147所,附件3)。应聘人员须为2023年毕业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QS、THE、U.S.News、ARWU、CWUR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百名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附件4)。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
具体选聘岗位、条件及另有要求的详见《2023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选聘优秀毕业生岗位简介表》(附件1)。
具有和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录用资格。高中学科各岗位可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二、选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 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
4. 大学本科生为199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9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 2023年应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本科及以上学历阶段均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各学历阶段均须具有相应学位。
6. 持有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暂无者须提供相应承诺书(样张可在报名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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