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解决教师缺额的问题,经县人社局、县教育体育局同意,我校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在职在编教师10名,现将选调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岗位设置(共10个)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因事设岗、依法依规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调条件
(一)砚山县内在职在编小学教师,乡镇工作年限满三年(特岗教师满4年)。
(二)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英语、信息技术、音乐、体育学科必须有专科以上相应专业的学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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