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课程标准》)和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的要求,结合乌鲁木齐市九年级化学教学的实际情况,制定《2013年九年级化学学业水平考试的说明(新版课标)》(以下简称《说明》)的化学科部分。
制定的《说明》既要有利于九年级化学新课程的课堂教学改革,又要发挥九年级化学作为基础学科的作用;既要重视考查学生对九年级化学知识的掌握程度,又要注意考查学生进入高中学校继续学习的潜能;既要符合《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和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的要求,符合乌鲁木齐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实际情况,又要利用学业水平考试命题的导向功能,推动乌鲁木齐市义务教育化学新课程的课堂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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