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目标和要求
(一)考查学生对义务教育阶段物理学科基本知识与技能的掌握程度,基本的理解、分析、推理与概括能力,应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科学探究相关能力的考查渗透于基本知识与能力的考查之中。
(二)注重试题的实践性、探究性和开放性。试题素材恰当反映当代物理科技的发展及其应用,反映物理科技发展对社会进步的影响以及带来的一些社会问题。在加强与生产生活、学生经验的联系的同时,注重试题的价值取向,体现探究性。强调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强调人与自然、社会协调发展的现代意识。
(三)知识考试的要求分三个层次:了解、认识、理解。对技能的要求为独立操作。
了解:是指能再认或回忆知识,能识别、辨认事实和证据,能举出例子,能描述研究对象的基本特征。
认识:介于了解和理解之间
理解:是指能把握现象的内在逻辑联系,运用规律分析解决简单问题,包括解释简单的物理现象,进行简单计算;能对规律和现象进行解释、推断、区分、扩展;能为自己的观点提供证据; 初步具有收集、整理信息的能力。
独立操作:是指能正确使用仪器、工具,独立完成实验操作并得出结果;初步具有对实验过程进行调整或改进的能力。
二、命题范围和内容
以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2011年修订版)为依据。以科学内容的物质、运动和相互作用、能量三部分为基本范围,科学探究内容渗透在各部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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