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黄山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各中学、民办学校:
为做好2014年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和高中阶段招生(以下简称“中招”)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2014年我市中考中招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1%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2%以上,普高招生6680人,中职类招生5000人,力求普职比大体相当。
二、中考中招有关规定
(一)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科目
1.全省统一考试科目为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具体分值: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共15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共150分。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由市教科院组织命题,统一制卷,各区县组织考试。
2.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各区县教育局负责组织考试,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考试。凡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应届毕业生,回报考地参加体育和理化实验操作考试。体育总分值为40分;理化实验操作考试由考生抽签考一科,总分值为15分。
3.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实行闭卷考试,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新华字典》。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材料。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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