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六教﹝2014﹞24号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直学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办〔2014〕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4年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和高中阶段招生(以下简称“中招”)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2014年全市高中阶段总体招生规模6万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3.18万人,中职招生2.82万人,中职招生数占高中阶段招生总量的47%以上;初中毕业升入高中阶段比例达到89%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
二、考试办法
(一)报名
2014年中考报名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各县区教育局根据省、市教育部门印发的中考考务工作实施细则和市教育局有关会议精神组织进行。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组织集体报名,历届生或同等学力者,到各县区规定的报名点报名。在我市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本人意愿,可在流入地就读学校报名参加考试录取,也可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录取。在外省、市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我市学生,自愿回我市报考升学的,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录取。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集中设立报名点,接受回户籍所在地参加考试的学生报名。市直初中由学校组织在籍学生分别在金安区、裕安区报名并参加考试,六安经济开发区学生在金安区报名参加考试录取。
为掌握初中毕业生报考信息,中考报名一律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采集信息,建立健全考生电子档案。各县区报名工作必须在5月5日前结束,并将考生报名有关信息(试卷用量、听力磁带数量、考点安排)按考务细则的要求,于5月12日前报送至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二)考试
1、省统一考试科目、分值、时间
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与分值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共15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共150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材料。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新华字典》。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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