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精神,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省教育厅进一步推进中考制度改革的意见,不断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推动高中教育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阳光、有序、和谐”的高中招生环境,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对初中教育的导向作用,促进初中学校深化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维护教育公平。
二、总体思路
2014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继续实行计划管理、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统一远程录取。继续将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向薄弱初中分配,实施定向招生。坚持多元评价和择优录取相结合,依据学生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体育与健康考试测试成绩实施录取。招生计划、录取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实现阳光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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