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做好2014年全市中考招生录取工作,根据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教学实际,现就2014年全市中考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招与分招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按计划、按分数录取的原则;
(三)坚持严格程序,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四)坚持严肃招生录取工作纪律,维护招生秩序的原则。
二、实施办法
(一)2014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照普职6:4比例确定,并根据各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师资水平和办学质量下达招生计划。今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10740人(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见附表)。
(二)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提出的普通高中教育向优质、特色和多样化方向发展的总要求,立足各高中学校实际,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招生范围。集宁一中霸王河校区、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分校、市蒙古族中学、集宁一中榆树湾校区艺体班和集宁新世纪中学和集宁育英中学按照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集宁一中榆树湾校区普高班、集宁师院附中在集宁区招收总计划的60%,在旗县市按生源比例招收40%;北师大集宁附中按生源比例面向旗县市(除集宁区外)招生200人,其余在集宁区招收。旗县市普通高中学校只允许在本旗县市招生。
(三)根据全市总招生计划,确定全市最低出档线。按照网上公开征集志愿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划定各旗县市区最低录取控制线。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按照志愿、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为了扶持民办学校,集宁新世纪中学和育英中学录取不足的,在二次征集志愿时可降低20分。
(四)根据自治区相关政策要求,各类考生填报志愿办法如下:
1.身份证号为“15”打头考生志愿填报办法:
身份证号为“15” 打头的考生,填报志愿前,考生可登陆乌兰察布市中考招生录取信息网或查阅《教育导刊》中考宣传专刊,了解各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以及学校办学情况介绍。根据自己的考试成绩及学情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后,考生要适时查询自己所报考学校的动态报名情况。当本人成绩未达到填报学校录取线时,同一批次如有其它可供选择的学校,考生应及时修改志愿,填报同批次其它学校,也可选择下一批次学校填报。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可填报三个批次的志愿,除按计划填报市直学校和北师大集宁附中旗县班外,不允许跨旗县区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需在监护人指导下慎重选择,一经录取,不再更改志愿。考生不填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填报志愿或志愿信息填报有误而导致未被学校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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