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0日讯(记者 赵秀红)“此次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健全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一体化的重要制度创新,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战略举措,可以说,这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表示。
在今天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来自财政部、教育部的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的相关内容。
余蔚平说,此次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就是通过“三个统一、两个巩固”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三个统一”是:统一“两免一补”政策,统一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经费分担机制。以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城市由地方负责、中央适当奖补。调整后,中央和地方对城乡义务教育实行统一的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机制。具体来讲,国家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资金由中央全额承担;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由中央和地方按5∶5比例共同分担;公用经费中央和地方分担比例西部地区为8∶2,中部地区为6∶4,东部地区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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